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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
根据《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》、院系“申请-考核制”实施办法及《南京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开展博士录取工作。本院开展补录工作,根据导师意见,在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时,由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综合得分(科研基础成绩+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)从高到低排序,按序依次递补。如果导师名下没有合格考生,不再递补。每名导师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,其中定向考生不超过1人。
院系申诉电话:025-83597022
院系申诉邮箱:guojunyi@nju.edu.cn
博士生拟录取名单(不含少民计划)将于四月底前在本院网站公布。
法学院
2019.4.18
法学博士点院校请注意!新一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开启!
要避免实践教学对理论学习的过度冲击 ——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谈法学教育
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科研基础环节考核结果名单
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办法(博士招生适时启动申请考核制)
南京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政治理论课考试及打印准考证通知
南京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材料审核通过名单
【考博】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(普通招考类)入学考试通知
南京大学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(适用于普通招考与“申请-考核制”)